创新创业竞赛

2019年“朔日杯”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计算机设计竞赛(省赛)

发布日期 :2019-05-29  •  浏览数:

2019年“朔日杯”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计算机设计竞赛(省赛)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19年“朔日杯”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计算机设计竞赛暨2019年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辽宁省级竞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辽宁省高校计算机教学水平,激发省内各高校大学生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兴趣和潜能,提升大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其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搭建高校计算机教育经验与成果的交流平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以组队参加所有类别的竞赛。每个参赛队由同一所学校的学生组成(学生数量根据作品类别有不同要求,详见竞赛内容与分类),可设12名指导教师。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竞赛作品内容共分 13 类(组):

软件应用与开发、微课与教学辅助、物联网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可视化设计、数媒普通组(主题:海洋世界)、数媒专业组(主题:海洋世界)、数媒动漫游戏(主题:海洋世界)、数媒微电影(主题:1911 年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数媒民族元素(主题:中华民族服饰、手工艺、手工艺品、建筑)、计算机音乐创作普通组、计算机音乐创作专业组。

2.竞赛方式为网络初评和现场决赛两个阶段。

3.参赛名额

⑴大赛竞赛分为13个大类(组),每个大类(组)下设若干小类,每校在每个小类下可提交4件作品报名参赛(普通组与专业组各小类每校均可提供4个作品报名参赛)。

参赛学校应遵守大赛关于作品名额限制的要求,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报名及作品提交截止后将统计各校报名信息,如不符合名额限制将要求学校重新调整,超出名额的作品不具备参赛资格。

⑵每个小类下每校入围决赛的作品数不超过2件(普通组与专业组,各小类每校入围决赛亦各不超过2件)。

4.参赛作品要求

⑴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⑵所有作品播放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交互式作品应提供演示视频,时长亦不得超过10分钟。

⑶各竞赛类别参赛作品要求及部署方法,请各参赛选手及时关注国赛官方网站(http://jsjds.ruc.edu.cnhttp://www.jsjds.org)。如有更新,以国赛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

作品提交:2019412-421

作品汇总:2019412-422

网络初评:2019422-511

现场决赛:2019517-518

2.参赛报名

⑴申请学校管理账号。

以学校为单位向省赛组委会申请学校管理账号,再由学校管理账号分派作品报名账号。

⑵推荐评委。请各参赛院校按评审类别,每个类别推荐一名大赛评委。

请于201948前,将学校账号申请表和评委信息表发送至指定邮箱,账号申请表及评委信息表见附件。

3.作品提交

⑴大赛采用国赛官方平台报名、提交作品并发布比赛相关信息,网址:http://dasai.ruc.edu.cn

⑵汇总报名信息。以学校为单位,将作品报名表、作品汇总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竞赛邮箱。纸质作品汇总表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至沈阳师范大学。

竞赛邮箱:请同时发送至下面两个邮箱,lnsjsjds@163.com,lnsjsjds@126.com,邮件主题为“xx大学计算机竞赛报名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计算机与数学基础教学部

收件人:周园园

电话:024-8659338118604013210

邮编:110034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沈阳师范大学将为竞赛环境与设施提供保障。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二)组织形式

由竞赛主办及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织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大赛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每一件参赛作品进行评比。

()评审方式与评审标准

1. 网络初评

⑴形式检查:大赛赛务组对报名表格、材料、作品等进行形式检查。针对有缺陷的作品提示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修正。对报名分类不恰当的作品限期予以纠正。

⑵作品分组:对所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有效参赛作品分组,并提交网络评审专家组进行初评。

⑶专家初评: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组进行网评。每件作品至少指定3名专家进行评审。

⑷专家复审:大赛评比委员会对网评结果有较大分歧意见的作品,根据回避原则安排有关专家进行复审。

⑸确定决赛作品:根据作品初评情况,确定参加决赛的作品名单。在网络初评后,名单将在辽宁省本科教学网进行公示(http://www.upln.cn/),公示期为3天。

2.现场决赛

入围决赛的参赛队须按照决赛通知要求按时参加现场决赛,决赛分为现场展示与答辩两大环节。

⑴参赛选手现场作品展示与答辩程序:现场展示及说明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2分钟。答辩内容为作品创意与设计方案、作品实现技术、作品特色等,并由专家进行现场提问。根据答辩情况由专家给出作品答辩成绩。

⑵获奖作品经公示后,择优推荐进入全国决赛。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学生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

1.竞赛学生奖

设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实际参赛作品数量的10%20%30%

2.优秀组织单位奖

优秀组织单位奖授予报名参加省级竞赛类别全面、满足竞赛推荐名额要求及省级竞赛成绩优秀的院校。

(四)申诉与仲裁

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受理申诉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作品抄袭、不公正的评比等。对于要求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1.申诉时间。申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2.申诉形式。申诉须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加盖公章。不实名、书面提出的异议无效。

3.申诉调查与回复。大赛组委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或单位信息给予保密。与申诉有关的学校的相关部门,要协助大赛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大赛组委会在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将在现场决赛结束2日内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http://www.upln.cn)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其他

(一)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立群

联系电话:024-86593361,13940392250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各类别作品只接受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各类别作品报名名额限制以方案为准。

2.现场决赛期间,每校参赛队必须由1名领队带领。领队原则上由学校指定教师担任,可由指导教师兼任。没有领队的参赛队不得参加现场决赛。

3.参赛院校应安排有关职能部门负责预赛作品的组织、纪律监督以及内容审核等工作,保证本校竞赛的原创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⑴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⑵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布及展览等权利。

2.其他未尽事宜及大赛相关补充说明或公告,请随时参见省及国家大赛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