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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16  •  浏览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评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于11月下旬完成了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双选与申报工作。截止目前,大创管理平台完成双选及申报的项目共计186项。学校将在此基础上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评审相关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学院初审

1.评审方式: 网络评审或现场评审均可。

2.评审时间:1216-1222

3.评审要求:

1)要求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组(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可跨院系组织),所有项目须经过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院(系、部)初审。

2)要求评审专家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曾指导过省级及以上级大创项目,2023年大创项目指导教师不可担任2023年大创项目学院立项评审专家。

3)要求学院评审后,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

(二)学校评审

1.评审方式: 网络评审

2.评审时间:1223-1229

3.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项目类别分别组织立项评审和评选工作。

二、提交立项材料

1.二级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后,须在大创管理平台中对本学院推荐立项的项目进行排名,并导出本学院全部推荐的立项项目汇总表,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请各二级单位报送评审成绩时一并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组名单,汇总表和评审专家名单由主管大创的副院长或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登录大创管理平台导出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需由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统一汇总。注意:项目指导意见处需第一指导教师给出指导意见并签名,项目承担单位推荐意见处需主管大创的副院长或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书(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送即可),立项项目汇总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组名单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请各二级学院于1226日前报送至智慧东楼203孙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包括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书)由二级学院汇总后请发送至孙永建办公自动化邮箱(邮件名称:院系名称+2023大创立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宜

不明事宜请各位老师与同学加入2023年大创工作QQ1或群2或群3,群1、群2已满,未在群中请加群3(群1328321015;群2343308574;群3:689570428)咨询,相关信息及通知将不定期在群里发布。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43164059


创新创业学院

202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