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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7年辽宁科技学院应用型人才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28  •  浏览数: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名称

2017年辽宁科技学院应用型人才技能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2017年辽宁科技学院应用型人才技能大赛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基于全国高校校企合作双创实战演练平台,举办的应用型人才技能大赛。

大赛秉承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教、以赛促业的宗旨,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学生技术技能和双创竞争力。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辽宁科技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在职教师。

(四)竞赛项目

本届大赛共设学生组、教师组两个组别8个比赛项目:

1、学生组

1)双创实战类

①“金蝶云管理创新杯互联网+管理应用大赛

②“海尔洗衣机杯智慧洗护双创大赛

③“优优汇联杯电子商务实战技能大赛

④“实习委员杯求职精英挑战大赛

2)创意设计类

①“匠心·青春梦服装设计创新创意大赛

②“匠心·民族魂平面设计创新创意大赛

③“匠心·工业美智能制造创新创意大赛

2、教师组

国泰安·赛名师杯教师创课大赛

(五)竞赛时间

1.竞赛时间:2017年6月26日-9月7日

2.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承办单位:人文艺术学院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文艺术学院 白老师 电话:15941432227

竞赛材料提交电子邮箱:bby2227@sina.com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 每一个比赛项目一名学生只能提交一个参赛作品,且只能申请加入一个参赛队伍;一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三支参赛队伍。

2.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需要符合本届竞赛的主题和范围,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3.各比赛项目提交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大赛官网(www.uec.org.cn)和微信公众号(ATCP001)。

(二)评审与推荐

为了保证本次大赛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开展,竞赛组委会将组建学校专家组对提交的各类参赛作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推荐参加国赛作品将通过我校分配的大赛管理系统帐号进行作品网上提交。

(三)竞赛结果公示

大赛推荐参加国赛作品将在辽宁科技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宜

(一)选手须知

选手须知: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具有作者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否则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

2.谢绝一稿多投,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

3.组委会保留对大赛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二)其他未尽事宜

根据文件精神,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免参赛费。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17应用型人才技能大赛的通知

附件2:2017年辽宁科技学院应用型人才技能大赛作品信息汇总表

附件3:金蝶云管理创新杯互联网+管理应用大赛6.6

附件4:海尔洗衣机杯智慧洗护双创大赛6.6

附件5:优优汇联杯电子商务实战技能大赛说明6.6

附件6:服装创新创意大赛最终)

附件7:匠心·工业美智能制造创新创意大赛说明6.6

附件8:实习委员杯求职精英挑战大赛说明6.6(1)

附件9:匠心·民族魂平面设计创新创意大赛说明6.6

附件10:国泰安·赛名师杯教师创课大赛说明6.6

                      

辽宁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

 辽宁科技学院人文艺术学院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