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表奖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和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10  •  浏览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及科技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11〕116号),学校决定对截止2017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所提交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予以表奖。同时为了做好2018年创新创业竞赛工作,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质量和层次,凝练特色品牌,树立一院一品”“一院多品专创融合的特色品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专业教育,现组织申报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生表彰工作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及科技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11〕116号),学校决定对截止2017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所提交的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名单予以表奖公示,公示奖励名单见附件1,此后的获奖项目将于2018年度进行奖励,具体要求如下:

(一)获奖信息确认

本次获奖对同一作品在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获奖时,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不累加。同时请获奖项目负责教师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奖金分配工作并确认签字。

(二)获奖信息填报

请各获奖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填写附件1中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指导师登记表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生登记表注:在填写学生银行卡号时,请务必填写建设银行学费卡卡号),请于12月13日11:00前将纸质稿(注:纸质稿可按组织单位筛选后进行打印)签字盖章后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C座2区501室),电子版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徐晓文办公自动化内部邮件,邮件主题请命名为XX学院+学生竞赛奖励

(三)信息更正及程序

凡确认获奖信息有误的,请获奖学生、指导教师本人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更正意见表》(见附件2),(注:若附件1中,任意一页表格信息有修改,请务必保证附件1其他表格页的信息与修改信息一致)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请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更正意见表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徐晓文;联系电话:45861340

创新创业学院随时受理虚假不实获奖的举报

举报电话:45861073;联系人:韩娇 院长 

学校希望获奖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将竞赛与课程有效地进行衔接,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投入到创新创业的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不断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立项申报

(一) 申报范围

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竞赛项目按二种类型进行申报,即举办校级竞赛、组织参加校级以上竞赛。

(二)申报要求

1.举办校级竞赛项目

每个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与优势,可申报举办1-2项校级竞赛项目。竞赛项目应面向全校或者多个学院学生举办,竞赛内容应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申报的项目要体现综合性、专业性、创新性,有利于专业创新创业实践。鼓励一个项目多个学院联合申报。

2.组织参加校级以上竞赛

各学院可根据国内外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开展情况,组织全校或本院系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各类高水平的创新创业竞赛,重点资助学校已经认定的创新创业竞赛,原则上参加省级及以上的创新创业竞赛须举办相应的校级竞赛,如有特殊情况请予以特殊说明。

(三)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科竞赛申报工作,组织论证,提出申请,做好预算,认真填写《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辽宁科技学院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于12月15日前将纸质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到创新创业学院徐晓文内部邮件,邮件主题请命名为XX学院+竞赛申请。请各学院及时报送申报材料,以便学校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经费预算规划。

附件1: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信息统计

(包含:“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指导师登记表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生登记表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更正意见表

附件3: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申报书

附件4:辽宁科技学院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