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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9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03  •  浏览数:

各项目组、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教发〔2013〕21号)、《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13〕28号)文件要求,学校于2019年4月24日-25日对2019年度136个各级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  

  

一、总体情况  

通过项目中期检查,多数项目能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预定工作目标,项目组成员参与度高,过程指导情况比往年有明显进步,各类阶段性成果数量有显著增加,但有少数项目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没有对项目管理认真负责,不能及时记录和总结项目进展情况,《过程记录本》填写不按时、不规范、内容雷同;部分项目进度太慢、未按计划进行,预期范围内很难完成目标等。 

  

二、检查结果  

2019年度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各项目组成员对项目进行项目方案、项目进展情况及下一阶段安排、阶段性成果汇报,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确定2019年136个项目均为合格项目,其中较为优秀的项目拟推荐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15项,省级创新创业项目32项。此次中期检查中,各项目共取得成果:论文:56篇,实用新型专利18项,注册公司:7个,实物:74个,其他类型成果52项,阶段性成果显著。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对2019年国家级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www.upln.cn/html/2019/Column_0103_0531/4637.html。 请获准立项的国家级及省级项目组按照预定时间安排,组织开展研究,完成研究任务,按期结题。

  

三、结题相关要求  

1.2019年大创项目结题时间另行通知,学校要求各项目组按计划做好下阶段的工作。

2.请各院系大创计划工作小组对本单位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监督考察,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  

3.2019年大创项目结题要求参考如下,国家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3个条件,省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校级项目在验收时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至少满足以下1个条件:  

1)项目组成员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项目成员申请发明专利、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1项;  

3)提交经专家认定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实物作品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报告;  

4)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项。  

  

四、其他  

学校预计9月初,开展对2019年中期答辩合格项目的报销工作,报销比例为项目经费总额的50%,请各项目组按照报销流程做好发票整理工作。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43164056 

  

  

  

附件1   2019年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6月3日 

附件1 2019年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xls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