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项目组成员: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13〕28号)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将于2020年4月初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要求
(一)过程记录
项目过程记录将作为结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须按规定填写项目过程记录。结题验收时将检查各项目组中期检查后至结题答辩前期间项目过程记录情况,项目组成员需填写《 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本》(附件1)。要求每两周至少填写一次,寒暑假期间至少填写一次。指导教师须对过程记录进行评价指导并签字。
(二)结题条件
国家级项目在验收时至少满足以下3个条件,省级项目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校级项目至少满足以下1个条件(多个同类条件按一个结题条件核算):
1.基于项目内容的、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2.基于项目内容的、项目组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的专利授权1项或软件著作权1项;(原则上以获得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为准)
3.提交经专家认定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实物作品;(实物作品以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为准)
4.以项目内容为主题参加创新创业学院备案的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项;
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I类竞赛奖励1项等同于2个结题条件,关于大创项目结题条件相关事宜以创新创业学院解释为准。
(三)成果要求
1.项目结题成果的知识产权、专利权人为学校。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著作版权等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辽宁科技学院,且须注明“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2.项目结题成果相关信息与证明材料均需上传至大创管理平台。(具体步骤详见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录入流程)。
3. 项目结题成果录入工作须在结题答辩前完成。
请各项目组按时完成项目结题成果录入工作,逾期未录入或录入信息有误导致结题成果认定失败无法顺利结题的,由项目组自行承担后果。
二、结题验收结果与方式
(一)验收结果
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不合格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导师2年内不能再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方式
项目由学校聘请专家组织验收。验收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由各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每个项目汇报4分钟,专家点评3分钟。
三、结题验收需准备材料
(一)结题答辩PPT(要求PPT内隐去指导教师姓名,命名为:项目编号后三位+项目负责人姓名);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大创管理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后导出并打印纸质版);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四)已获结题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发表论文、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获奖证书、有实物的要提交实物图片);
本次结题材料电子版(过程记录本、答辩PPT、结题报告 )均需上传至大创项目管理平台中,平台将在3月2日——3月15日开放,所有材料需在结题答辩前提交完成,逾期未提交材料将视为项目放弃结题答辩,不予结题。请各项目组提前做好材料的填写与上传工作。
四、时间安排
结题时间拟定于2020年4月初,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通知见辽宁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请及时关注查看。
联系人:徐白雪 联系方式:43164059
附件1 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本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录入流程
附件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月10日
附件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x点击下载
附件1 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本.docx点击下载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录入流程.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