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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7  •  浏览数:

各教学单位、各项目组成员: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13〕28号)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将于2021年5月中旬期间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要求

(一)平台日志填写

平台日志填写次数与质量将作为结题验收的一项重要指标。按立项通知要求日志每两周至少填写1次,寒暑假至少分别记录2-3次。同时指导老师须在教师端平台填写日志指导意见;

(二)结题成果录入

结题成果是结题验收的又一重要指标。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大创管理平台进行结题成果信息录入(具体步骤见附件1),包括成果类型与相关支撑材料。请按立项通知发布的结题条件要求,确保录入的成果信息真实有效。同时准备已获结题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发表论文、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获奖证书、有实物的要提交实物图片);

(三)结题验收信息填报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大创管理平台填写结题相关信息,同时平台导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并打印纸质版

(四)制作答辩PPT

要求PPT内隐去指导教师与项目成员姓名,PPT名称:项目编号后3位+项目负责人姓名。

二、结题条件 

国家级项目在验收时至少满足以下3个条件,省级项目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校级项目至少满足以下1个条件(多个同类条件按一个结题条件核算):

1.基于项目内容的、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不能作为结题条件)

2.基于项目内容的、项目组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的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权1项。(原则上以获得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为准)

3.提交经专家认定的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实物作品(以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为准);

4.以项目内容为主题参加创新创业学院备案的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奖项。

补充说明

1.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I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1项,等同于2个结题条件;

2.国家级大创项目发表基于项目内容的、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辽宁科技学院岗位考核方案2019-2021》中三级(含三级)以上级别论文1篇即可结题;省级与校级大创项目发表基于项目内容的、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辽宁科技学院岗位考核方案2019-2021》中四级(含四级)以上级别论文1篇即可结题;

三、项目成果要求

(一)项目结题成果的知识产权、专利权人为学校。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著作版权等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辽宁科技学院,且须注明“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二)项目结题成果相关信息与证明材料均需上传至大创管理平台。

(三)项目组须确保录入的成果信息真实有效,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与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结题验收方式与结果 

(一)验收方式

项目由学校聘请专家组织验收。验收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由各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每个项目汇报4分钟,专家点评3分钟。

(二)验收结果

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不合格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导师2年内不能再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时间安排

(一)大创管理平台开放至5月6日24时,请各项目组按时做好成果录入与结题材料的填写上传工作,逾期未完成将视为项目组自行放弃结题答辩。

(二)结题时间拟定于5月中旬期间,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及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相关通知见辽宁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请及时关注查看。 

 

 

 

联系人:徐白雪         联系方式:43164059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信息与成果录入流程说明书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4月7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信息与成果录入流程说明书.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