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
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实施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大学生旅游创意设计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大赛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旅游教育实践的具体举措。大赛的主题是“讲好家乡故事,传承文化经典”。通过在校师生的参与,激发在校大学生的爱国爱党、爱岗敬业和积极向上的热情,展示高校旅游管理类专业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大赛通过短视频、导游讲解以及旅游线路设计三个环节的比赛讲好家乡故事,加强家乡旅游形象的推广。大赛将利用辽宁省旅游院校校企联盟的平台,邀请行业专家及学者一起对大赛的赛程及结果进行评估,通过大赛促进各院校旅游专业学生与旅游企业对接。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辽宁省内本科院校旅游管理类专业学生均可报名。每个学校可分别选派2名中文及2名英文选手参与中文及英文赛道的比赛。每名参赛选手可设1名指导教师,每个学校设领队1名。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竞赛方式
竞赛分为中文及英文赛道,英文比赛内容与中文比赛内容相同。包括“跟我去旅行”短视频竞赛,导游词创作及讲解以及旅游线路设计三部分内容,分别占总成绩的40%,40%和20%。短视频竞赛为函评,导游词讲解及创作及旅游线路设计为现场竞赛。
2.竞赛内容
(1)“跟我去旅行”短视频竞赛
选手提交“跟我去旅行”短视频进行比赛。
1)短视频内容
通过5分钟的原创短视频,以导游的视角分享家乡一处旅游景观,介绍一件旅游纪念品等。英文赛道作品要求全英文。
2)短视频制作要求
通过选手亲身融入情境,在实际情境中引领游客了解家乡故事,促进对于家乡旅游的向往。作品题材不限,要求本人出镜,横屏拍摄,以mp4格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3)优秀作品展示
优秀视频作品通过辽宁省旅游院校校企联盟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2)导游词创作及讲解
选手结合提交的短视频内容或选手另选素材,进行有针对性的导游词创作及讲解。讲解时间为5分钟。要求讲解生动形象,有针对性,体现带团感。选手需要提前准备PPT,英文赛道作品要求全英文。
(3)旅游线路设计
参赛选手自选情景进行旅游线路设计。线路设计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完整,线路可行,有创新性,具有说服力,英文赛道作品要求全英文。选手需提前调研设计、准备ppt,在比赛现场用5分钟时间展示并讲解作品。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竞赛时间:2020年11月7-8日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10月15日
报名方式:通过“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cxcy.upln.cn/)线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需另外放到一个压缩文件中,压缩文件以“参赛单位+中文/英文+选手姓名”命名,发送至xqlmmsc@163.com。
入围省赛的选手请加入QQ群:813808303
入围省赛的选手指导教师及学校领队请加入QQ群:697928804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1、竞赛场地
(1)“导游词创作及讲解”场 地:在一个开放的报告厅,设置大屏幕、电脑(赛前录入比赛所需ppt、音乐等数字资料)、手麦(3个)、立麦(1个)、耳麦(3个)、激光笔(1支)、裁判员席。
(2)“旅游线路设计”场地:在一个开放的报告厅,设置大屏幕、电脑(赛前录入比赛所需ppt、音乐等数字资料)、手麦(3个)、立麦(2个)、耳麦(3个)、激光笔(1支)、裁判员席、导游比赛操作平台、观众席若干。
2、竞赛环境
赛项执委会与信息技术企业合作,为赛项提供所需的竞赛环境和相应器材。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沈阳师范大学
(二)组织形式
1.大赛组委会
2.评审委员会
3.监审委员会
4.组委会办公室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短视频作品竞赛
按照竞赛要求,参赛选手提交短视频作品,由专家组对于作品按照主题,内容,形式及创新性四方面进行评选。英文赛道要求全英文。
2.导游词创作及讲解
参赛选手根据视频素材,按照抽选的讲解对象进行导游词创作及讲解。英文赛道要求全英文。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少于4分钟。由专家评委进行打分。
3.旅游线路设计
参赛选手自选情景进行旅游线路设计。参赛队伍需要5分钟内展示作品。英文赛道要求全英文。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少于4分钟。
(二)评审方式
1.评审员选聘:在辽宁省大学生旅游创意设计大赛赛项裁判库中,由大赛执委会在赛项裁判库中抽定赛项裁判人员。裁判长由赛项执委会向大赛执委会推荐,由大赛执委会聘任。
2.大赛分中英文赛道进行。
3.赋分:
赛项总分为100分,由三部分组成。其中“跟我去旅行”短视频竞赛满分40分,导游词创作及讲解满分40分;旅游线路设计满分20分。
(三)奖项设置
1.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其中一等奖占15%、二等奖占25%、 三等奖占45%,优胜奖15%。
2.优秀指导教师奖:对一、二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3.单项奖:大赛设最佳短视频奖、最佳导游奖、最佳导游词创作奖、最佳线路设计奖各1名。
4.优秀组织奖若干。
(四)申诉与仲裁
1.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设备竞赛执裁、赛场管理、竞赛成绩,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组提出申诉。
2.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3.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队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的形式递交赛项仲裁组。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4.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不超过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5.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五)竞赛结果公示
选手总成绩于大赛结束后,统一张榜公布。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军 电话:13609833678
联系人:李娜 电话:13840396885
联系人:张瑶 电话:15040270266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领队须知
(1)熟悉竞赛规程,负责做好本参赛队大赛期间的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大赛各项规定,竞赛期间不私自接触裁判。
(3)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议,并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确保参赛选手准时参加各项比赛及活动。
(4)领队在比赛时需密切留意参赛选手的比赛时间,安排充足人员进行调度,避免出现因迟到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现象。
(5)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资料、行为,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申诉须在专项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6)领队应负责赛事活动期间本队所有选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发现意外事故,应及时向组委会报告。
2.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申报书各项内容,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进行操作比赛前须检录。检录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参赛证,检录合格后方可参赛。凡未按时检录或检录不合格者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
(4)参赛选手完成各项目后即可离开比赛现场。
(5)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不得私自公开竞赛的相关情况和资料。
4.本竞赛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2)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布及展览等权利。
2.竞赛安全
(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大赛安全预案细则。对赛前进行安全检查,赛中进行安全排查。
(2)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职责,各个赛场设立安全检查人员。
(3)确立安全保障专项经费,各个赛场安装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
(4)确保比赛技术系统使用安全,对技术系统进行安全备份。
3.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见大赛相关补充说明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