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技能精英挑战赛校赛
关于举办2021年辽宁省“技师杯”
全省技能精英挑战赛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更好地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积极促进数字辽宁、智造辽宁建设。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辽宁省“技师杯”全省技能精英挑战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总体部署,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创新竞赛形式,丰富竞赛内容,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技能人才保障。
二、比赛项目
本次大赛分为国赛精选项目和世赛储备项目。国赛精选项目拟定为数控车、数控铣、车工、钳工、工业控制、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焊接、烘焙、飞机维修等10个比赛项目;世赛储备项目拟定为数控车(世)、数控铣(世)、电子技术(世)、机电一体化(世)、焊接(世)等5个比赛项目。具体比赛项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人数过少的项目不再举行比赛。
三、时间
校赛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8日。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大赛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主办,丹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丹东市技师学院协办。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丹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大赛执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技术保障、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参赛选手。以市为单位组团参赛,每个项目每个参赛代表团原则上可报名参赛人员不超过4人,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并通知各市具体参赛人数。
国赛精选项目,2021年10月1日前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世赛储备项目,参加选手应在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世赛年龄为25周岁的,选手应在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市级选拔赛。
(三)裁判员。各项目设置1名裁判长和若干名裁判员。裁判长由组委会从具备全国技能大赛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相关项目执裁经验的专家中选拔产生,由其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分标准、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裁判员原则上由各市根据参赛项目等额推荐,大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定,数量视各项目实际需要确定。裁判员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和裁判组分工,承担相应比赛项目中的执裁和评分工作。
(四)团长、领队及管理服务人员。各参赛代表团由所在市团长带队。团长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全面负责本代表团参赛各项事务管理。领队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竞赛管理工作人员担任并负责组织选手按照相关要求参赛,参与后勤保障等工作。各代表团可根据选手情况安排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为选手参赛期间提供安全和生活保障。
五、奖励政策
(一)国赛精选项目
1、对获得大赛各赛项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原则上推荐授予“辽宁省技术能手”、“辽宁五一劳动奖章”、“辽宁省青年岗位能手”和“辽宁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已经获得过相应荣誉的不再重复授予。
2、获得大赛第1名和已经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第2、3名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晋升相应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前5名选手授予竞赛名次荣誉证书,其他成绩合格选手授予优秀选手证书。
3、获得各赛项前3名的选手,第1名奖励10000元人民币,第2名奖励5000元人民币,第3名奖励2000元人民币。
4、参加竞赛的企业职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竞赛补贴政策。
(二)世赛储备项目
获得各赛项前3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按名次给予一次性的实物奖励并授予竞赛名次荣誉证书。其他成绩合格选手授予优秀选手证书。
联系人:黄老师 024-4316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