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竞赛

第九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地理信息之星大赛

发布日期 :2022-06-30  •  浏览数:

第九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地理信息之星大赛

关于举办第九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地理信息之星大赛预通知

   为了更好地发挥测绘学科特色与优势,加强大学生 理论与 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的要求,经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研究,拟于 2022 5 月末在沈阳工学院举办 第九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地理信息之星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举办大赛的目的
1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高校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以专业技术竞赛促进当代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的创新素质和实践能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的学风和团队协作的竞赛精神,发挥竞赛的引领作用,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的改革,为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培养更多优秀的应用创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人才。
2
. 检验我省高校的实践教学成果,检验学生对测绘地理信息科学基础知识的掌握水平及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在空间数据的采集、处理和表达等方面的实践能力,提高当代大学生解决生产实践问题的综合能力。
3
.增强我省高校师生之间、校企之间的广泛交流,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展示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的竞技舞台,开展省内各高校测绘及相关学科大学生之间的实践技能交流,达到鼓励大学生努力实践、积极实践的目的。
二、组织与竞赛内容
(一) 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沈阳工学院承办。

组织形式:竞赛成立组织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竞赛组织委员会由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成员单位及承办单位、参赛学校相关人员组成。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成员由国内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相关专家组成。筹备委员会由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和沈阳工学院相关人员组成。

(二) 竞赛项目 与 参赛 对象 要求
 
省内开设测绘类专业及开设《测量学》、《工程测量》等相关课程的非测绘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辽宁省内开设测绘类专业本科院校可组队报名参加第1项至第4项竞赛项目;开设《测量学》、《工程测量》及相关课程的非测绘类专业本科院校可组队报名参加第 1 项竞赛项目。
1.
虚拟仿真 数字测图。开设测绘类专业本科院校每个学校自行组织线上初赛,经初赛选拔,每个学校可有 3 支队伍进入决赛。每个代表队包
2 名测绘类专业在校学生,1-2 名指导教师。非测绘类专业本科院校同样由学校自行组织线上初赛,经初赛选拔,可有 2 个参赛代表队进入决赛。每个代表队包括 2 名非测绘类专业在校学生,1-2 名指导教师。
2.
航空 影像 成图。每个学校每个专业最多允许派出 2 个参赛代表队。每个代表队包括 2 名测绘类专业在校学生,1 名指导教师。
3.
测绘 程序设计。每个学校每个专业最多允许派出 2 个参赛代表队。每个代表队包括 2 名测绘类专业在校学生,1 名指导教师。
4.
测绘创新开发。每个学校最多允许派出 4 个参赛代表队。每个代表队由 3 名在校学生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2 名测绘类专业在校学生,1 名指导教师。
注:指导教师可以兼报多个项目的竞赛指导。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起始时间:2022 3 1 --31 日,凡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校不得参赛。
报名方式:网络在线报名,注竞赛 QQ 群发布的信息。
四、 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竞赛细则在后续通知中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发布。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1
、评审方式。本大赛裁判委员会负责竞赛成绩评审,评审分为虚拟
仿真数字测图裁判组、航空影像成图裁判组、测绘程序设计裁判组、测绘
创新开发裁判组。
2
、评分标准
各赛项满分 100 分,依据各赛项竞赛规则中的评分细则评审。
(三)奖项设置。大赛采取统一评审,分类设置奖项的办法,确定学生奖、指导教师奖。
1)学生奖
各赛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名额分别为参赛队的 10%
20%
40%
2)指导教师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单项特等奖的指导教师。
比赛日期及详细的日程安排将在后续陆续通知。请留意大赛指导教师QQ 群推送信息。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
大学生测绘之星大赛组委会
注:第九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地理信息之星大赛用章仍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之星大赛组委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