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竞赛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导游大赛省赛

发布日期 :2022-09-23  •  浏览数: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导游大赛省赛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

导游大赛项目实施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传承中华文化,强国复兴有我”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导游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依托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围绕“传承中华文化,强国复兴有我”的竞赛主题,向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通过竞赛展示参赛选手的职业素养与操作技能,检验本科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导游业务知识水平、专业实践能力以及文化艺术修养,增强各高校及专业间的学习与交流,促进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树立爱党、爱国的情怀,引领旅游管理类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打造专业特色、提升核心竞争力,培养素质高、符合时代要求的旅游专业人才。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竞赛对象为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旅游管理相关专业在校生,具体要求如下:

1.每所高校选派4名选手参赛,其中普通话2名,英语2名;

2.每所高校需指定领队1名;

3.每位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竞赛内容

竞赛分普通话导游和英语导游两个赛项;

每赛项分别包括自选景点讲解、抽选景点讲解、现场问答、才艺展示四部分。

2.竞赛方式

大赛以线上展示的方式进行。要求各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竞赛内容,由专家评委对自选景点讲解、抽选景点讲解、现场问答、才艺展示进行评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竞赛细则随后另行通知。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

2022年10月14日-15日

2.报名方式:

各参赛学校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竞赛回执》(附表1)和《竞赛报名表》(附表2)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lndyds2015@163.com,并电话确认。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导游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共同主办,沈阳大学承办,辽宁省旅游教育中心协办,由主承办单位共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成立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仲裁委员会,竞赛筹备组设在沈阳大学。

(二)组织形式

1.各高校按照竞赛要求组织校内选拔赛,择优确定参赛选手;

2.各参赛选手按照竞赛日程参加各个赛项展示。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本次竞赛通过腾讯会议现场直播的形式进行;

2.英语导游竞赛使用英文;

3.竞赛前组织参赛选手进行网络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方式:专家评委对自选景点讲解、抽选景点讲解、现场问答、才艺展示进行现场网络评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评分标准:自选景点讲解、抽选景点讲解、现场问答、才艺展示每部分评分标准及所占分数比例由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商议协定。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综合奖和才艺奖两类,每类奖项分设学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对于参赛院校还设优秀组织奖。

1.学生奖:根据得分排序,按照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秀奖若干设置(综合奖的前60%)。

2.优秀指导教师奖:获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3.优秀组织奖:根据各校校内选拔赛开展情况及竞赛获奖等情况设优秀组织奖。

(四)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队领队签字认可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当前轮次竞赛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和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半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处理结果。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在比赛和计算统计数据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并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共享平台(http://cxcy.upln.cn/)及沈阳大学网站主页上同步进行公示。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心、马健

2.联系方式:报名及参赛咨询请扫qq二维码

 

 

 

 

 

 

 

 

 

 

3.报名电子邮箱:lndyds2015@163.com

4.通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沈阳大学商学院,邮编:110041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各参赛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竞赛资格或竞赛成绩。

1.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比赛资格;

2.临时换人或队员冒名顶替;

3.在竞赛中透露了任何有关参赛学校名称和个人姓名的信息;

4.参赛选手借助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和物品完成比赛;

5.竞赛期间领队或指导教师私自接触专家评委;

6.经专家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认定的其它应取消竞赛资格、成绩的情况。

(三)其他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附件1: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导游大赛竞赛回执

      

 

      

姓名:       职务:       电话:

指导教师数

总数:           

参赛学生数

总数:          

学生姓名及分组

普通话A1组:            

普通话A2组:           

英  语B1组:           

英  语B2组:           

 


附件2: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导游大赛竞赛报名表

                          编号:

学校名称

 

邮编

 

  

 

联系人通讯地址

 

    

 

手机

 

Email

 

领队一名

  

 

职称

 

联系电话

 

竞赛组名称

普通话导游

类别

组别

姓名

性别

专业

班级

参赛学生

A1

 

 

 

 

指导教师

A1

 

 

 

 

参赛学生

A2

 

 

 

 

指导教师

A2

 

 

 

 

竞赛组名称

英语导游

类别

组别

姓名

性别

专业

班级

参赛学生

B1

 

 

 

 

指导教师

B1

 

 

 

 

参赛学生

B2

 

 

 

 

指导教师

B2

 

 

 

 

学校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公章)

      

填写说明:1.申请者不用填写编号,由组委会统一填写。2.联系人应由各学校指派专人,以便联系。3.“学校推荐意见”由学校教务部门或分管竞赛的其他处级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