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竞赛

2023年Proteus仿真设计大赛(辽宁省赛)

发布日期 :2023-08-01  •  浏览数:

2023年Proteus仿真设计大赛(辽宁省赛)

关于2023Proteus仿真设计大赛(辽宁省赛)的通知


英国Labcenter公司自2016年首次举办Proteus仿真创意设计国际大赛以来,中国赛区选手在每届竞赛当中硕果累累、成绩斐然,广受全国各地高校师生高度关注与好评。

本次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进一步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院校之间的互相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高校学生的专业素养、工程设计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研发能力,推动高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一、参赛对象与要求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组队报名参加,指导教师12人,学生成员1-4人。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内容:自选题目,在Proteus VSMASF内完成。

1、主赛道:以ARM为核心控制芯片设计完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仿真;

2、以51系列单片机为核心控制芯片设计完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仿真。

竞赛方式:

1、设计说明书:参赛组需提交作品说明书(包括设计背景、设计方案、设计电路、特色及创新等几个方面),注意作品需原创不得剽窃和抄袭,否则组委会有权一票否决。

2、仿真视频:参赛组自己录制仿真视频,视频不超过5分钟,视频文件不超过500MB

参赛成员至少一人出镜,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如有解说应采用标准普通话配音。

三、竞赛时间安排、报名方式、作品提交

报名截止时间:2023815日,报名网址:http://cxcy.upln.cn/

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3828——2023831日,发送至 LN_proteus_match@163.com 邮箱。

初审时间:202396——2023910日,采用线上评审方式,决定决赛参赛组。

决赛时间:2023923--2023924日,采用线下方式。

发布成绩及公示(省平台):2023107--20231011日(申述截至日期为1013日)。

四、组织机构

竞赛承办单位及组织委员会:

辽宁科技学院、广州风标教育技术股份公司

组织形式:

在竞赛主办单位及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同时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

五、竞赛规则

1.参赛组必须按规定时间将作品打包,发送至LN_proteus_match@163.com邮箱。压缩包名为学校-学生姓名-学号,包内含有说明文档(wordpdf格式)、录制的功能演示视频和Proteus及代码文件夹,用于存放Proteus工程和工程源码。

2.参赛组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决赛。

3.在线下测评期间,参赛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教师和其他非参赛队员必须回避。

提交的作品中如出现姓名、学校等提示信息一律不合格。提交内容如出现雷同一律不合格。使用Proteus提供的例程视为不合格。

提交的作品不得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如确定参赛作品涉及抄袭,将取消获奖资格,对相关学生和指导教师予以通报,不允许参加下一年度该项赛事申报,并按有关文件进行处理。

4.Proteus开发环境由广州风标公司提供。

六、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创意性:作品具有创新性或令人兴奋的设计方案。

实用性:作品具有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方法。

难度:作品的电路原理的难易程度和程序代码的复杂程度。

呈现效果:作品展示过程和结果的丰富性、多样性等。

七、奖项设置

根据作品质量设立省一、二、三等奖,各奖项获奖比例由竞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和竞赛成绩确定。同时设立一定数量的成功参赛

八、申诉与仲裁

竞赛组委会负责受理申诉。受理申诉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作品抄袭、不公正的评比等。

申诉须以书面实名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申诉,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加盖公章。竞赛组委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或单位信息给予保密。竞赛组委会在申诉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九、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将在现场评审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网站(https://cxcy.upln.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震

电话:13942495364

电子邮箱:LN_proteus_match@163.com

赛事QQ群:747113028

大赛官网:http://cxcy.upln.cn/

十一、其他

1)请各学校领队及参赛队员及时关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网站竞赛页面和QQ群的相关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本规则由竞赛委员会于20237月制定,竞赛委员会对本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创新创业学院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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