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体育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梦想。进一步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的加大体育科技创新力度,对体育科技创新如何进一步为健康中国建设、奥运争光计划、体育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强力支撑提出了科学规划。进一步加强我省体育人才培养和体育发展的创新驱动力,推进我省各高校体育创新发展的深度融合。拟定于2023年8-9月举办辽宁省“智慧体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智慧体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本次大赛旨在融聚体育科技创新资源,挖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运用于体育领域的最新成果,深化“产学研政”协同创新模式,整合教育、医疗、文化等“体育+”资源的系统性工程,打造引领中国体育产业未来的创新引擎,助力建设体育强国、健康中国。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辽宁省全日制本科大学生。
2.以团队报名参赛,鼓励跨校、跨专业组建团队,参赛学校根据团队负责人学籍确定,每个团队的实际核心成员不少于2人,不多于5人每个参赛项目指导教师1—2名,参赛团队所报名参赛的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竞赛内容
智慧体育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体育领域的最新成果,是整合教育、医疗、旅游、文化等"体育+"资源的系统性工程,通过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运动空间、运动模式、运动生态,全面提升体育服务质量,推进体育产业转型升级,以更迅速、灵活、正确地响应人们更具个性化、多元化的体育需求。同时,智慧体育不仅是一种理念、构想,更是体育事业变革发展实践进程的具象行动,尤其在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技术融合日趋常态化的今天,建设智慧体育变得更加实际与明晰。
参赛项目可围绕智慧体育场馆、智慧体育公园、智慧体育小镇、智慧体育综合体、智慧体育平台、智慧体育赛事、智慧体育教育、智慧全民健身、体育+跨界融合(体育医疗、体育旅游、体育金融)等进行参赛,并将项目以计划书、PPT等方式进行展示。
2.竞赛方式
参赛项目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方式进行。校级初赛由各参赛学校负责,省级复赛以网评方式进行,省级决赛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线下或线上进行。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时间安排
平台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9月21日
校级初赛时间:2023年9月21
2.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通过辽宁科技学院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进行报名。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体育部
(二)组织形式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体育部进行组织。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围绕经济社会体育领域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智慧体育领域取得的成果。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绿色、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4. 省级复赛采用网络评审方式,采用专家网络打分形式进行,根据网评得分确定进入省赛决赛的队伍;决赛评审采用现场赛进行评审,包括项目展示和答辩环节,项目展示时间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1.评审方式
省级复赛和决赛,评委按《评分标准》所列评分项目进行打分,评委全员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该组最终得分。在排名中,如果出现了有相同分数的团队,评审小组组长召集组员商议,通过会评方式解决同分问题。校级初赛可参照省级复赛和决赛方式进行评审。
2.评分标准
| 评审要点 |
主要内容 |
| 社会价值 20分 |
项目结合社会实践、社会观察,履行社会责任的做法与成效。在科技创新、扶贫助困、社会民生、生态环保、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社会贡献度。 |
| 实践过程 20分 |
项目通过深入社会、行业、实验场所、实训基地,开展调查研究、试点运营、试验论证,获得实践成果。项目成果对于了解社会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社会问题等具有参考价值。 |
| 创新意义 20分 |
项目在科学技术、社会服务形式、商业模式、管理运营、应用场景等方面的创新程度。创新成果对于赋能传统产业、解决社会问题,助力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有积极意义。 |
| 发展前景 20分 |
项目在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管理、发展战略等方面设计完整、合理、可行。目标定位、市场分析清晰、有前瞻性。盈利能力推导过程合理,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前景乐观。 |
| 团队协作 20分 |
团队成员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具备一定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创业意识、创业素质、价值观念与项目需求相匹配。团队组织架构与分工合理,凝聚力、执行力、整体竞争力强。 |
(三)奖项设置
1.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比例不超过报名组数的15%。
(四)申诉与仲裁
对参赛资格、作品原创性的质疑,以及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可申诉至竞赛组委会,由竞赛组委会予以仲裁。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获奖结果将在辽宁科技学院创新创业网站进行公示。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604035607
竞赛QQ群:767585658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请各参赛院校指派1名领队,领队可由指导教师兼任,学生不得担任领队。领队教师负责学生报名、参赛等赛务工作等;
2.各参赛院校,应积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预赛的组织、审核、监督等工作,保证本校比赛作品的原创性与规范性,保证本校比赛的公平性。
(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1.知识产权
(1)所有参赛题目必须为原创,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2)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内容有出版、发布、展览等权利。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部
2023 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