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竞赛

第二届传承校训——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体育摄影

发布日期 :2023-09-07  •  浏览数:
                       

第二届传承校训——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体育摄影

第二届传承校训——辽宁省大学生体育摄影创新创业大赛校级赛事的竞赛通知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第二届传承校训——辽宁省大学生体育摄影创新创业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的相关部署,充分发挥艺术高校在发展体育产业、建设健康中国、推进体育供给侧改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体育摄影人才,在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指导下,组织2023年互联网+背景下当代大学生体育摄影创新创业大赛。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

2、为贯彻落实协同创新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的相关部署,充分发挥艺术高校在发展体育产业中的积极作用,鼓励不同学科专业学生跨学科、跨类别报名参赛。

3、参赛作品须真实记录本校体育竞赛精彩瞬间、校园体育文化及体育场馆设施,充分展现本校“体育元素”。参赛作品须有视觉冲击力。

4、所有参赛者均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本次竞赛分为校园体育文化组、校园体育场馆设施组、学生体育竞赛组、冰雪校园组。请各位参赛者选择组别进行参赛,每位参赛者限选一个组别参赛。

2、竞赛鼓励协同创新。为体现校园体育未来发展由单一体育教学向服务在校大学生进行休闲体育、弘扬体育文化、发展体育旅游转变的新趋势,大赛欢迎参赛者提交运动竞赛、体育产业、体育经济、体育旅游等相关体育摄影作品参赛。

3、竞赛鼓励个人亲身参与体育类作品。大赛欢迎参赛者呈现给大家的是自己亲身参与体育运动相关的体育摄影作品,欢迎提交针对辽宁高校校园内实际体育文化类的摄影作品参赛。

4、所有参赛体育摄影作品内容需要符合本届竞赛的主题和范围,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5、所有参赛体育摄影作品需提供电子版并在附件一中提供作品说明。

A、参赛作品至少一张或一组(一组最多为3张)电子稿,分辨率要求300dpi,作品必须为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5M,每张参赛作品需附带基本外观尺寸图及说明文字等。作品如有指导教师请标明。上交的参赛作品电子版请以“所在院校-参赛组别-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联系方式-指导教师”命名,如“鲁迅美术学院-学生体育竞赛组-篮球小将-张三-13566667777-李明”,命名信息需与报名表信息一一对应。

6、为保证本次大赛评选的公正性,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参赛作者的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等个人信息资料,违者将做无效作品处理。

7、参赛作品提交数量方式及要求:

A、各高校通过校内选拔后提交参赛体育摄影作品,各高校应保证参赛作品积极向上,体现本校体育风貌。

B、参赛作品由学校统一选送,将材料发至竞赛的指定电子邮箱。报送作品电子版的同时需一并提交盖有学校公章的PDF版学生报名表(附件1)和作品汇总表(附件2)。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竞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报名截止后组委会将对提交的材料和参赛作品进行审查,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时间暂定为9月末

报名方式: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组委会指定邮箱(2372201236@qq.com。如有问题请与组委会联系,组委会QQ767585658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建议参赛同学使用专业摄影器材或手机摄影设备(摄影器材:佳能、理光、索尼;手机:华为、苹果等),器材设备需达到500万像素以上呈像标准。鲁迅美术学院为竞赛环境提供保障,须符合竞赛要求,契合竞赛内容。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体育部

(二)组织形式

由竞赛主办及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竞赛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织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参赛者须按照竞赛要求和内容在比赛截止日期前提交参赛作品及材料,以院校为单位参赛。评审专家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各个奖项。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1、评审方式

(1)作品审查:组委会将对提交的材料和参赛作品进行核对检查,对于信息有误或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将通知参赛学校及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正。

(2)专家评审:竞赛专家委员会分组别对作品进行评审,根据作品水平每组分别排名。对于有争议的作品根据回避原则组织专家复评。

2、评分标准

(1)创新性(40分):围绕“传承校训”主题,运用大学生在母校的体育锻炼运动竞赛、体育教学、体育社团等运动方式进行构想,以摄影为载体,通过整合现有摄影技术,寻找在当前校园内运动氛围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照片。强调校园体育生活实际情况,解决校园不良生活实际问题,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为提升校园内大学生体育运动生活质量而努力。

(2)市场性(20分):正确理解竞赛的主题主旨,有效与本省市体育产业经济相结合,有效与当前社会生活问题相结合,尽量保证摄影作品的社会惠及面广,倡导正确的摄影价值观。

(3)特点鲜明性(20分):为配合“传承校训”竞赛主题,摄影者应关注本校的体育运动项目特点,与当前大学生对体育锻炼的需求紧密结合,充分考虑当前摄影技术条件和技术限制,进行摄影图片的推广。

(4)表达清晰性(20分):清晰表达体育摄影作品的效用功能和使用方式。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立省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各奖项的获奖比例不超过报名总数的15%由竞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等确定。

(四)申诉与仲裁

竞赛中如有违反竞赛规程、不公正评比等情况,参赛学校及个人有权进行申述。申述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提交给组委会,参赛学校申述须写明学校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申述事由等,联系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将申述书PDF版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2372201236@qq.com)。个人申述须写明申诉人真实姓名、所在学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述事由等,本人签字后将申述书PDF版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2372201236@qq.com)。组委会将对申诉进行审核调查、验证仲裁,仲裁结果与意见将在申述递交一个月内通知申述单位或申述人,并进行公示。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将在所有评审工作结束2日内在“辽宁科技学院创新创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老师 联系电话:18604035607

QQ767585658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所有参赛作品均必须以学校为单位,分组别参赛

2.各参赛院校应指派领队及有关部门负责参赛事宜,对参赛作品进行校内筛选。

3.各参赛院校应保证报送作品的原创性、规范性,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本次大赛中所有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作品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未经作者授权,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体育摄影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参赛体育摄影作品,大赛组委会可以组织参赛者与本地制造企业对接,将设计成果产业化。如参赛者同意,组委会可编制大赛活动宣传册,在国内外展会上进行展示推介。

2.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参赛学生及参赛学校联系人及时关注。

 

                                     体育部

2023 年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