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竞赛

辽宁科技学院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原互联网+)校赛

发布日期 :2024-03-25  •  浏览数:
                       

辽宁科技学院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原互联网+)校赛

为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定于2024年4 月至10月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原互联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

——更中国。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展现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示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感召力。

——更国际。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更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教育、 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的新时代青年奋斗者,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塑造力。

——更全面。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各类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引领力。

——更创新。丰富竞赛形式和内容,优化赛制选拔,改革赛事组织,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创造力。

二、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赛道及组别

(一)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详见附件 1—3)。

*今年取消了师生共创组!特此说明!

*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查阅附件1

*红旅赛道(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需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方案以省赛通知为准)

*职教赛道(创意组、创业组)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同期活动。学校将在期间开展包括赛道选择、评审规则解读及后期训练营相关培训。

四、日程安排

1.预报名阶段:2024年3月25日至5月1日;

2.遴选阶段:2024年5月2日至6月1日;

3.辅导阶段:2024年4月至6月;

4.省赛阶段:2024年6月(根据具体通知确定)。

五、报名办法

(一)、项目负责人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网址:

http://172.16.10.192/comp/info/ODA2LTNmMzI4ZQ进行校赛报名

(二)项目成员加入辽宁科技学院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校赛工作QQ群:700231977接收竞赛信息。

联 系 人:

孟宪东:024-43164058

兰 天:024-43164059

孙永建:024-43164059

 

辽宁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附件 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高教主赛道方案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设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 3 人,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

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三)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21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 2018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21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 2018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21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 2018 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21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 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四、奖项设置

(一)本赛道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中国大陆参赛项目设金奖 150 个、银奖 350 个、铜奖 1000 个,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设金奖 5 个、银奖 15 个、铜奖另定,国际参赛项目设金奖 50个、银奖 100 个、铜奖 350 个。

(二)本赛道设置最佳创意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商业价值奖等若干单项奖。

(三)获得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限前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