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竞赛

“挑战杯”辽宁省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赛

发布日期 :2024-04-22  •  浏览数:
                       

“挑战杯”辽宁省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赛

一、大赛分组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 组别。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 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 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 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 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 达峰碳中和目标,聚焦形成大规模碳排放的工业行业显著碳减排、 碳替代和碳循环,以及促进碳汇的大幅提升,在绿色低碳产业、 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 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的设计项目。

 4. 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 “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 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 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 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 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参赛对象

 普通高校学生:2024 年 6 月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 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不含在职研究生)。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 2024 年 6 月 1 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 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 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两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 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团队成员参赛 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 30%)。

三、比赛安排

     省级比赛(6 月中旬前)。由省级组委会秘书处对经校级 审查通过后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一定比例的金、银、铜 奖作品,并推选若干优秀参赛项目参加国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评审要点 

      主体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 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 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 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