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雏鹰计划”)立项的通知
刘洋 2026-01-15 14:35:41
阅读数: 349
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广大师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经院系评审、推荐排序、学校复核,现确定573项“雏鹰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运行
(一)各单位和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立项项目开展,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指导与管理,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二)各二级学院要对所属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成果。
(三)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
二、项目的管理
(一)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大创管理平台”,按照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填写日志,日志每两周至少记录1次(寒假期间不需要填写日志)。指导老师须定期在“大创管理平台”教师端填写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不填写项目日志无法正常导出。日志填写次数不够的项目将会影响项目结题。
(二)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变更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不得变更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
四、项目的结题
(一)结题条件
雏鹰计划项目学院可自行制定结题标准,在成果方面不作硬性要求,项目结题需要做到资料完备,真实合理,全流程有记录。结题时需要通过院系的结题验收和学校的材料复核,需要提交立项申报书、项目日志、中期检查报告(不进行中期检查,但是要上交对应的材料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结题申请表、结题报告、项目运行期间项目组工作和研讨等活动的照片,有成果的项目还需要提供成果统计表及对应的成果证明材料。
雏鹰计划项目强调项目实施与实践过程。创新训练项目,要有实物、设计图纸、程序设计图、网络平台、APP、小程序、公众号等其中一种或多种实物呈现;其他类别项目,要强化实践与活动过程,除了以上实物呈现外还可以将项目构思、实践过程等项目过程进行可视化展示;创业项目可展示创业项目实物成果、经营成果、校企合作成活或注册营业执照。
注:创业实践类项目结题时需注册营业执照。
五、其他事宜
(一)依据项目双选与申报通知中相关原则与要求,对不符合规则的项目成员进行了删减和调整,请项目组自行登录系统查看有无变动,现对雏鹰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若有异议请与创新创业学院刘老师联系。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43164059
附件1:2026年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雏鹰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月15日